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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新建城市建筑规划设计有规定

2010-1-4 15:42:35 来源:莆田房地产信息网 编辑:莆阳比比 阅读:238次 字体:  我要投稿
记者昨获悉,《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上月起开始实施。作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该《技术规定》对城市新建筑楼盘的规划设计做出明确规定。

  《技术规定》特别注重城市设计。比如城市重要地段的建筑方案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开发商应至少提供两个以上不同风格的建筑方案供选择,建筑外墙装饰,宜以面砖为主,或使用高档涂料。同时要结合夜景工程一并设计。并要尊重自然,靠山、滨溪建筑要留出通视走廊,避免设置相连裙房,达到显山露水。小区内尽可能“增山增水”,丰富景观,营造宜居环境。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市民拥有小车,为解决小车“安家”问题。《技术规定》注重城市临时停车设施建设。对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制定了标准。规定,新建(改建)的医院、中小学和幼托等用地,临主出入口用地内应设置相应规模的人流集散广场和停车场(含出租车候客区)对公众开放使用。医院的广场和停车场用地不宜少于5平方米/床(作为的士和公交下客或临时停车用);中小学、幼托的广场和停车场用地不宜少于1平方米/学生(作为接送学生临时停车用);新建居住区用地临其主要出入口大门外用地内宜配置不少于0.02辆/户的机动车停车位(作为探亲访友临时停车用)。另外还规定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或车流集散的建筑,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方向的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次要出入口方向的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并应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

  此外,《技术规定》鼓励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允许地下空间的开发在满足停车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其它用途的不计容积率,从而留出多一点的地面空间搞绿化,即以“地下”换“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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