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许晖)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1-7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950.21元,同比增长17.2%,7月CPI较上年同月上涨4.8%,涨幅回落0.7%。数据显示,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1-7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0.7%。其中人均工薪收入7619.67元,同比增长12.6%,占家庭人均总收入的比重为64%;人均经营净收入1362.92元,同比增长99.8%,占家庭总收入的11.4%;人均财产性收入592.29元,同比增长33.9%。
又讯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公布的数据显示,1-7月全省工业品出厂价格涨幅较上年同期扩大3.3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全国7月份10%的平均水平。其中燃料动力价格涨幅继续扩大,同比涨幅26.1%。比1-6月扩大1.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