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色高官陈少勇南京受审 曾上演森林公园事件

2010-1-10 13:43:32 来源: 作者:新快报 阅读:4886次  字体:  

据新华社电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福建省原常委、原秘书长陈少勇受贿案。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2年11月至2008年5月,陈少勇利用其担任中共福建省宁德市委书记,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索取和收受有关人员财物共折合人民币918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陈少勇的刑事责任。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陈少勇

1955年生,福建龙海人,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1985年,陈升任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1987年任团省委书记。1992年,任莆田市委副书记、政协主席、市长,2002年5月调任宁德市委书记。2005年5月,从宁德市委书记升任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

陈少勇其人其事

圈内人深知其“好色”


谈及陈少勇,被访人士往往以“色”字开头。陈少勇早年有“森林公园事件”,在福建官场众人皆知。据福建当地官员介绍,陈少勇在团省委任职期间,曾与福清市团市委一名女干部在福州市森林公园幽会出格,被保安人员当场拿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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